Étude 1 sur 4 · Instruction sur la prière

  1. Étude 1 : Instruction sur la prière
  2. Étude 2 : L’invitation chez un pharisien
  3. Étude 3 : Repas chez un pharisien
  4. Étude 4 : Parabole de l'invité prétentieux
  • 关于祷告的教导

    经段PER224呈现耶稣关于祷告的教导,这教导是在公元32年12月于橄榄山上所赐的。本段依据马太福音 6.9-13和路加福音 11.1-4,在两种不同的背景下考察主祷文。路加把这一事件放在耶路撒冷附近,在拜访伯大尼之后、医治一个被鬼附的人之前。门徒中有些人曾跟随施洗约翰,他们请求耶稣教导他们祷告。

    路加福音 11.37 (新标点和合本) :
    说话的时候,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同他吃饭,耶稣就进去坐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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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邀到一位法利赛人家中

    第227段经文记述一位法利赛人邀请弥赛亚耶稣赴宴,此事只有路加记载(路11.37)。这次邀请远非出于善意,似乎是一个精心设下的圈套,意在当着见证人的面搜集控告耶稣的把柄。耶稣明白其中利害,却仍然接受邀请,因他有属灵的确信:他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件事很可能发生在耶路撒冷,是耶稣不顾宗教权威的威胁而进行的一次旅程。

    约翰福音 7.51 (新标点和合本) :
    「不先听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难道我们的律法还定他的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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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利赛人家中的筵席

    段落PER235记述耶稣在一个安息日(星期六)到一位法利赛人首领家中用餐(路加福音 14.1),当时双方的对立日益加剧。法利赛人设法收集不利于他的证据,以便送交公会。尽管气氛紧张,耶稣仍接受了邀请,坚持自己的立场,并纠正他们的教导。只有路加记载了这一事件,它很可能发生在星期六中午的那一餐。

    约翰福音 7.51 (新标点和合本) :
    「不先听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难道我们的律法还定他的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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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高客人的比喻

    自大的客人的比喻(路加福音 14.7-14)只有路加记载,发生在耶路撒冷一位法利赛人领袖的家中。耶稣在此教导谦卑,劝人选择末位而不是首位;又教导无私的慷慨,鼓励人邀请穷人和被排斥的人,而不是那些能够回报的人。这两项教导阐明了神的国的根本价值:荣耀来自神,而不是来自自己;真正的施予必在义人复活时得到赏赐。

    马太福音 20.27 (新标点和合本) :
    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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