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115

炼狱

本文探讨炼狱这一有争议、并非出自圣经的天主教教义,新教对此予以否定。文章考察该词的来源,并将炼狱的原则与圣经的教导加以比较,批评其某些方面(如为灵魂祈祷)缺乏经文根据。

16 分钟 炼狱 天主教 教义 洁净 12节经文 6 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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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圣经把神的国或天堂说成是在神同在中的一个地方,是为得救的人预备的。圣经也指明有一个地方要接收那些灭亡的人。它被描述为受苦之地,称为地狱、欣嫩谷,甚至称为阴间。圣经中只有这两处指称,即对应两种状态的两个地方:得救与灭亡。

12世纪的一些知识分子设想出第三个地方,即炼狱,以逃避这被认为过于严厉、过于残酷的审判。这一观念在天主教会中成形,并在1274年的里昂大公会议上被采纳或确认。

在本研读中,我们打算分析天主教这一教义要点,并设法理解一个圣经中没有记载的观念,是如何成为天主教会的教条的。新教教会断然拒绝这一规条。

一 - 炼狱一词的词源

“炼狱”一词来自拉丁语“purgatorium”,它是由“purgatorius”派生的中性名词,意思是“使洁净的”或“洁净者”。这个词本身来自动词“purgare”,意思是“清洁”或“净化”。起初人们谈论的是炼狱之火,后来这个词才指称一个特定的地方。因此,这个词源自圣经中从罪中得洁净的原则,正如约翰一书 1.9所说:

二 - 炼狱的原则

天主教会把炼狱看作死后的一种状态,其中的灵魂在进入神的国之前需要进一步的洁净。这个想法虽然有意思,但乍看之下却与希伯来书 9.27相矛盾:

因此,如果我们顺着这种灵魂未被完全赦免的想法,他们就应当接受额外的个人洁净。按照天主教会提出的原则,这种洁净是怎样进行的呢?

1 - 藉着属灵的火:某些圣经经文,如哥林多前书 3.13-15,提到一种试验并炼净信徒工作的火。

在这些经节中,找不到洁净的原则。它们突显每个人的工作,并评估其质量。虽然工作不能拯救人,但它们仍然跟随我们。因此,评断每个人的工作很重要,这一评断将在末日审判之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进行。火的说明了工作的质量,正如哥林多前书 3.12所指出的。

2 - 藉着活人的祈祷:天主教会鼓励为炼狱中的灵魂祈祷,尤其是通过弥撒和特定的意向。这种为死人及其得救而祈祷的原则没有经文根据。新教教会不承认它。

您可以查阅附录ANN110:死亡,圣经怎么说。天主教的释经学者提出如下论点:根据提摩太后书 1.16-18,使徒保罗为阿尼色弗祈祷,而照他们的解释,阿尼色弗已经死了。

阿尼色弗

是使徒保罗谈到阿尼色弗,而且只在一处提到他:

提摩太后书 1.16-18 (新标点和合本) :
愿主怜悯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屡次使我畅快,不以我的锁链为耻,反倒在罗马的时候,殷勤地找我,并且找着了。愿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怜悯。他在以弗所怎样多多地服事我,是你明明知道的。

提摩太后书 1.16-18 (新标点和合本) :
愿主怜悯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屡次使我畅快,不以我的锁链为耻,反倒在罗马的时候,殷勤地找我,并且找着了。愿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怜悯。他在以弗所怎样多多地服事我,是你明明知道的。

请看NEG版本。

提摩太后书 1.16-18 (新标点和合本) :
愿主怜悯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屡次使我畅快,不以我的锁链为耻,反倒在罗马的时候,殷勤地找我,并且找着了。愿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怜悯。他在以弗所怎样多多地服事我,是你明明知道的。

请看达秘版本。

提摩太后书 1.16–18 (PVV)

16 相反,阿尼色弗常常使我得安慰。愿主使他全家都感受到祂的恩慈。至少他不以我在监里为耻,前来探望我。

17 他一到,就殷勤地寻找我,不辞任何劳苦,终于找到了我。

18 愿主耶稣使他在那日(审判之日)得以分享神的恩慈。他在以弗所怎样多方服事我,你比谁都清楚。

提摩太后书 1.16这节经文只表达了使徒保罗的愿望和祈祷,愿神赐福给阿尼色弗一家。的确,考虑到他前往的旅程,我们可以推测保罗是在暗示他在那段时间不在家中。

提摩太后书 1.18这节经文,尤其是前半句:“愿主使他在那日蒙主怜悯”,在炼狱这一选项的框架下可能难以解释。它可以更简单地理解为:在末日审判时,使徒保罗希望主把阿尼色弗的行为看作对他自己有益、有鼓励作用。此外,保罗也可能希望阿尼色弗永不失去他的信心和救恩,不像当时他周围的某些人那样。

3 - 藉着神的怜悯:炼狱是一个使灵魂达到进入天堂所需的圣洁的过程。

神的怜悯体现在藉着弥赛亚耶稣的赎罪之死向人类提供的普世救恩之中。圣洁若被理解为绝对的纯洁或道德上的完美,似乎遥不可及。然而,圣洁作为与世界分别的概念,藉着归向神就变得真切可及。

三 - 炼狱的起源

值得考察这一教条的起源和历史演变;我们要记住,它与圣经的教义完全不同。我们认为不属于圣经正典。

为亡者祈祷见于《玛加伯下》,即玛加伯下 12.46。这段经文记载犹大·玛加伯为阵亡的士兵命人献赎罪祭,使他们脱离自己的罪。这节经文被天主教引为炼狱教义和为亡者祈祷的“圣经”依据。需要指出的是,四卷玛加伯书并不在圣经正典之内。

(四卷玛加伯书

玛加伯书共有四卷,但各宗教传统对它们的承认并不相同:

犹太教不把它们列入。

天主教只承认前两卷为。

东正教会把这四卷书都列入之中。

新教视它们为次经,并把它们归入两约之间的书卷。

前两卷叙述玛加伯人反抗塞琉古王朝的起义,而第三卷和第四卷则探讨哲学和历史方面的主题。)

炼狱的概念在11世纪开始逐渐明确,但主要是在12世纪才形成较为清晰的形态。历史学家雅克·勒高夫甚至把那个时期称为“炼狱的诞生”。

随后,天主教会在1245年的第一次里昂大公会议、1274年的第二次里昂大公会议,以及1439年的佛罗伦萨大公会议上正式宣告了这一教义。“炼狱”一词本身则是在1547年特伦托大公会议的一项法令中首次使用。

正是在特伦托大公会议(1545-1563)上,炼狱被确认为教条,天主教会强调祈祷和赎罪券对于正在被炼净的灵魂的重要性。

如何解释中世纪提出的这个炼狱主张呢?

教义的确立:教会设法使自己关于来世的教导更有条理,并回答信徒对灵魂死后命运的疑问。

鼓励祈祷和赎罪券:炼狱教义使为亡者的祈祷和赎罪券得以合理化;对活人来说,这是帮助灵魂抵达天堂的一种方式。

社会与宗教控制:一些历史学家,如让·德吕莫,提出天主教会在“恐惧牧养”中利用炼狱来加强对信徒的影响力。

回应民间信仰:许多地方传统早已谈到死后的中间地点或状态。教会把这些信仰纳入了官方教义。

今天,关于炼狱的讲道已不那么常见,天主教会更重视神的怜悯,而不是洁净性的痛苦。虽然炼狱仍是天主教的教条,但在当代神学中提到它的次数已经减少。

四 - 圣经的明确说明

圣经正典的经文没有提到得救与灭亡之间的中间状态。它们采取的是二元的立场,只提供两种可能:“得救”或“灭亡”。

圣经明确指出,人藉着在世上的选择决定自己将来的地位。在他的一生中,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他仍然可以自由地接受弥赛亚耶稣的赎罪之死所提供的救恩(路加福音 23.39-43)。

我们在此不再重温我们所呈现的各项关于圣经教义的研读。这些附录包含完全以圣经经文为根据的详细论述。

因此,这一教条似乎是对圣经经文的一种改编,目的是使人更容易进入神的国。但这个主张仍然只是人的话,有点像那位艺术家(米歇尔·波尔纳雷夫)所唱的,说人人都会上天堂。人的想象对人的未来没有任何力量。

结论

对界限这一概念的思考表明,有些人因其选择或人生历程,可以被视为永远灭亡。然而,仍然可以设想另一些人是“刚好”灭亡,也就是说,他们只要有一个极小的举动就足以得救。这一问题促使人设想存在一种补救的状态,一种对那些接近得救的人在死后可得的第二次机会。

然而,这个想法并不符合圣经所呈现的实情。圣经清楚确立了救恩的原则:它是神所赐的恩赐,每个人在世上的生命期间都保有接受或拒绝它的自由。因此,选择接受这恩赐的人得救,拒绝它的人则被视为灭亡。按照圣经的这一观点,在接受与拒绝救恩之间就没有任何中间的可能;死后有第二次机会的概念不被采纳。

哥林多后书 5.20 (新标点和合本) :
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 神借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 神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