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20 回到本丢·彼拉多那里是在上午8点左右。马可福音 15.6-19;马太福音 27.15-30;路加福音 23.13-25;约翰福音 18.39-40;约翰福音 19.1-16。
_21 聚集在本丢·彼拉多官邸前的群众要求把耶稣钉十字架。马太福音 27.22;马可福音 14.11-15;路加福音 23.23;约翰福音 19.15。
您可以在研究 ANN026 : 钉十字架的时辰。 中查阅完整的时间顺序。
注释:
耶稣所受的鞭打,属于罗马专门施于被判钉十字架者的做法。这种刑罚极其残暴,通常先于处决,使犯人大大衰弱,因而在十字架上死得更快;有人甚至在到达十字架之前就已丧命。这并非偶然的过激之举,而是兵丁们公然施行、习以为常的程序(马太福音 27.26;约翰福音 19.1)。
鞭打之后,兵丁在肉体的痛苦之上,又刻意加上羞辱。他们给耶稣披上一件袍子,把荆棘冠冕戴在他头上,并称呼他为“犹太人的王”来嘲笑他(马可福音 15.17-19;约翰福音 19.2-3)。这一举动带着讽刺,突显了他被定罪的缘由,而这缘由竟被处决他的人拿来取笑。
这些虐待绝非单纯的惩罚,而是意在贬低和毁灭。然而,尽管拳打脚踢、凌辱不断,耶稣仍然神志清醒,能够自持。福音书的记载显示,直到钉十字架的时刻,他仍保有说话和回应的能力,这既显出刑罚的残酷,也显出他非凡的坚忍(约翰福音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