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21 聚集在本丢·彼拉多官邸前的群众要求把耶稣钉十字架。马太福音 27.22;马可福音 14.11-15;路加福音 23.23;约翰福音 19.15。
_22 前往各各他山的行程在九点之前开始。马太福音 27.32;马可福音 15.21-22;路加福音 23.26-33;约翰福音 19.17。
_23 因此,按照马可的记载,把耶稣钉上十字架大约在上午9点。时间计算的不精确,使我们能够插入前往各各他山途中所需的时间。马可福音 15.20-41;马太福音 27.31-56;路加福音 23.26-49;约翰福音 18.17-30。
您可以在研究 ANN026 : 钉十字架的时辰。 中查阅完整的时间顺序。
注释:
福音书记载,耶稣不是单独被钉十字架,而是与两个被定罪的人在一起,他们被称为“强盗”或“犯人”(参马太福音 27.38;马可福音 15.27;路加福音 23.32)。这个细节并非无关紧要:它应验了关于神的仆人将“被列在罪犯之中”的预言(参以赛亚书 53.12)。耶稣就这样甘心与罪人同列。
马可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时间细节:钉十字架发生在第三时辰,即早上九点左右(参马可福音 15.25)。这一细节强调,审判之后事情进展得很快。
经文对钉十字架的具体动作描述很少,尽管这在当时是人们熟知的做法。不过,有些经文让我们明白耶稣确实是被钉的。复活之后,多马被邀请看“钉痕”(参约翰福音 20.25),耶稣也把自己的手和脚给他们看(参路加福音 24.39)。这证实了钉子的使用,即使福音书没有明确描述钉子是怎样钉的。
关于手,经文确实说的是“手”,但应当注意,在古代语言中,这个词可以包括手腕部位。从历史角度看,有时用钉子,有时用绳索,或二者并用。因此耶稣可能既被钉又被绑,以便把身体固定在十字架上。
约翰提供了一个关于耶稣衣服的重要细节:兵丁把他的衣服分了,却为他那没有缝儿的里衣拈阄(参约翰福音 19.23-24)。这一举动应验了诗篇:“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参诗篇 22.18)。即使在这样的羞辱中,圣经也得到应验。
钉在十字架上的罪牌写着“犹太人的王”(参约翰福音 19.19),凸显了一种悲剧性的讽刺:当权者所拒绝的,反成了公开的宣告。耶稣被承认为王,却是在嘲笑的情境之中。
这一场景充满了嘲弄。路过的人、宗教领袖,甚至兵丁都讥笑耶稣(参马太福音 27.39-43;路加福音 23.35-36)。他们重提他关于圣殿的话,并挑战他救自己的能力。这种不理解是核心所在:耶稣来不是为了救自己,而是为了救别人。
连同他一起被钉的两个人也有反应,起初也参与了辱骂(参马可福音 15.32),不过路加指出,其中一人最终悔改了(参路加福音 23.40-43)。这表明,即使在定罪的核心,通向恩典的门仍然敞开。
从历史上看,钉十字架是罗马人的刑罚,目的是羞辱和威慑。它是公开的、缓慢的,而且极其痛苦。尸体可以长时间暴露在外,作为警告。在这样的背景下,耶稣的死似乎只是众多处决中平常的一件。
然而,福音书显示这一死亡是独一无二的。耶稣在城外被钉十字架(参约翰福音 19.17),正如赎罪祭一样(参希伯来书 13.12)。这个细节赋予这一事件深刻的神学意义:他为罪而死,在营外。
最后,“他们就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这句话(参马太福音 27.35;马可福音 15.24;路加福音 23.33)简洁得令人惊讶。福音书并不停留在肉体的痛苦上,而是强调这一行动的意义:被拒绝、圣经的应验和甘心的献祭。
一条主线浮现出来:钉十字架在罗马帝国原是常见的事,在这里却成为圣经历史的中心时刻,人的暴力、预言的应验与救恩的工作在此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