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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略人犹大的离去

本文探讨加略人犹大在最后的逾越节晚餐期间戏剧性的离去,这一事件主要见于《约翰福音》。这一充满象征意义的时刻,标志着救赎之剧向耶稣被捕步步推进,并突显了耶稣向犹大递饼这一举动的复杂性——它既是恩典的行动,也是审判的行动。

46 分钟 加略人犹大 约翰 最后的晚餐 68 节经文 15 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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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文本

马太
马太福音 (新标点和合本) 本书未提及
马可
马可福音 (新标点和合本) 本书未提及
路加
路加福音 (新标点和合本) 本书未提及
约翰
约翰福音 13.18-35 (新标点和合本)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耶稣说了这话,心里忧愁,就明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门徒彼此对看,猜不透所说的是谁。

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

西门·彼得点头对他说:「你告诉我们,主是指着谁说的。」

那门徒便就势靠着耶稣的胸膛,问他说:「主啊,是谁呢?」

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

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做的,快做吧!」

同席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是为什么对他说这话。

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以为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或是叫他拿什么周济穷人。

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

他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 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

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地荣耀他。

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技术详情

公元33年

地点:耶路撒冷城,约翰(又名马可)的母亲马利亚的家

日期:公元33年3月31日星期四,夜间

叙述方式:现在我们跟随约翰

关于研读方法的说明:只有约翰向我们揭示了这些细节

耶路撒冷及其周边地图
星期四柱状图

出乎众人意料,加略人犹大站起身来,离开了餐席,而此时晚餐已近尾声。

时间细节,依据我们的结论:

_3 我们认为,这座房子是马利亚的家,她是那位别名马可的约翰的母亲。使徒行传 12.12。

_4 逾越节的晚餐从星期四晚上18点以后开始。对犹太人来说,这已经是星期五了(马可福音 14.17,马太福音 26.20,路加福音 22.14-18)。因此这不是将在星期五晚上举行的正式塞德晚餐约翰福音 18.28。

_5 晚餐在星期五清晨天亮之前结束,时间在午夜到凌晨2点30分之间。

_6 加略人犹大在这顿晚餐结束之前就离开了。约翰福音 13.30。

您可以在研究 ANN026 : 钉十字架的时辰。 中查阅完整的时间顺序。

注释:

1- 约翰对犹大离去的独特见证

再一次,四位福音书作者中只有约翰向我们准确地记述了加略人犹大在逾越节晚餐中途提前离去的事。这一叙事时刻至关重要,因为它照亮了随后导致弥赛亚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的一连串事件(约翰福音 13.27-30)。约翰以非凡的戏剧性克制描写这一幕:“犹大受了那点心,立刻就出去了。那时是夜间。”(约翰福音 13.30)

这一时间与叙事上的细节,在马太、马可和路加的记载中都没有,是第四卷福音书对我们理解受难所作的重要贡献。对观福音书提到了关于出卖的预告(马太福音 26.21-25;马可福音 14.18-21;路加福音 22.21-23),却没有说明犹大究竟在何时离开众人去执行他的计划。

2- 那块饼的象征意义

弥赛亚耶稣把蘸过的饼(psōmion)递给犹大,这一举动在东方文化背景中具有特别的意义。把精选的一块饼递给同席的人,历来是一种荣誉,是恩宠与友谊的表示(路得记 2.14)。弥赛亚向犹大做出这一举动,是赐给他最后一次恩典的机会,是一次无声的、最后的悔改呼召。

然而,这同一个举动,也成了耶稣所爱的那位门徒用来辨认出卖者的记号(约翰福音 13.26)。友谊之饼,对于以刚硬的心领受它的人,就变成了审判的记号。约翰带着神学上的庄重写道:“他吃了那点心,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约翰福音 13.27)对恩典的最终拒绝,为黑暗的辖制打开了门(以弗所书 4.27;雅各书 4.7)。

3- 犹大的离去:戏剧无声的推进

这一约翰式的细节,揭示了救赎之剧无声而不可阻挡的推进。在一场神圣的晚餐之中,与弥赛亚耶稣分享饼的人起身要去出卖他,从而应验了诗人的预言:“连我平安的朋友,我所信赖、吃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诗篇 41.9;约翰福音 13.18)

犹大的出卖并非历史的意外;它属于圣经所预告的神至高的计划(使徒行传 1.16;使徒行传 2.23)。然而,这一神圣的预定并没有取消犹大在道德上的责任:“人子固然要照所经上指着他的话去世,但出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马太福音 26.24;马可福音 14.21)

4- 犹大参与圣餐的设立

按照路加所提示的时间顺序,犹大参与了圣餐的设立。那是庄严的时刻,弥赛亚耶稣把饼和杯交给门徒,作为他舍的身体和为新约所流之血的圣礼记号(路加福音 22.19-21)。路加确实把关于出卖的预告放在设立圣餐的话语之后:“但看哪,那出卖我的人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路加福音 22.21)

路加的这一顺序引出了深刻的神学问题:出卖者是否领受了主的身体和血?使徒保罗后来警告人不可不配地参与圣餐:“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体和血了。”(哥林多前书 11.27-29)犹大在席上的出现,悲剧性地说明了这种可能:领受了恩典的记号,却对其属灵的实际依旧封闭。

5- 神学上的对比:舍己与出卖

叙事上的对比触目惊心,并带有深刻的神学意义。神的儿子宣告自己自愿受死,并把以他的血所立的新约之记号赐给朋友们(路加福音 22.20;希伯来书 9.15);而犹大在败坏的心中早已定意,正要离席去执行他与祭司长们所约定的事(路加福音 22.3-6)。

一边是绝对的舍己,是爱到了极处:“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 15.13)另一边是精心算计的出卖,为三十块银子交出了老师(马太福音 26.15),从而应验了撒迦利亚的预言(撒迦利亚书 11.12-13)。这两种相反的动向——自我舍弃的爱与出卖他人的贪婪——在这张桌前交汇,就在这个决定性的夜晚的中心。

6- 其余门徒的不解

其余的门徒没有一个明白犹大离去的真正含义。约翰记述了他们天真的揣测:“有人以为犹大带着钱囊,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需用的东西’,或是叫他拿什么赒济穷人。”(约翰福音 13.28-29)

这些解释表明,犹大确实担任使徒团体的司库(约翰福音 12.6)。然而,它们也见证了门徒们尽管有老师的警告,仍继续对他怀有信任。他们无法想象,自己人中的一员,从加利利事工之初就同行的伙伴,又是弥赛亚亲自拣选的(路加福音 6.13-16),竟会做出如此骇人的事。

7- 所提出的假设之不合情理

然而,这些解释经不起对当时情形的检验。当时正值深夜,而守逾越节时有行动上的限制。摩西的规定十分明确:“你们谁也不可出自己家门,直到早晨。”(出埃及记 12.22)虽然这条规定在第二圣殿时期或许有所放宽,但在逾越节的深夜出去买东西或施舍,仍然极不可能。

门徒们的困惑反映出,他们对这出戏剧的迫近仍处于深深的无知之中。福音书作者们多次指出他们属灵上的盲目(马可福音 9.32;路加福音 18.34),使他们无法察觉那些本已十分明显的、正在发生的出卖的征兆。

8- 约翰在叙事上的重要贡献

约翰强调了对观福音书所略去的这一点,使后来的事件发展变得完全可以理解。犹大之所以能带领全副武装的队伍和祭司长们所派的差役前往客西马尼园(约翰福音 18.2-3),正是因为他早在晚餐和弥赛亚的告别谈话结束之前,就离开了楼上的房间(约翰福音 14-17)。

从犹大离去到被捕之间所经过的时间,足以完成一切必要的安排:召集队伍,取得许可,备好灯笼和武器(约翰福音 18.3)。犹大知道弥赛亚和门徒们惯常退隐的地方(约翰福音 18.2;路加福音 22.39),这是关键的情报,他拿去与当局做了交易。

9- 精心策划的出卖

这一出卖并非一时冲动的结果;它属于一个周密的计划,是那些想除掉弥赛亚耶稣的人几天来精心策划的。路加指出:“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的犹大,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的省长商量,怎样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路加福音 22.3-6)

宗教领袖们等候一个有利的机会逮捕耶稣,“不可在节间”,也就是远离那些欢呼拥戴他的群众(马太福音 26.5;马可福音 14.1-2)。犹大给了他们这个机会:他会指出合适的地点和时间,远离节期中民众的喧嚷。这个约定以三十块银子成交,按律法这是一个奴隶的价钱(出埃及记 21.32)。

10- 夜间的逮捕安排

即使逾越节之夜已深,也没有妨碍当局迅速行动。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宗教领袖们知道犹大那一夜会来。大祭司该亚法已召集了(马太福音 26.57);圣殿的守卫也已准备随时出动(约翰福音 18.3;约翰福音 18.12)。

Pilate, le préfet , ne sera réveillé et sollicité que le lendemain matin, au petit jour (约翰福音 18.28 ; 路加福音 22.66). Mais l'arrestation devait impérativement avoir lieu avant l'aube, dans l'obscurité propice aux opérations discrètes, pour éviter les réactions de la foule des pèlerins qui avait acclamé Jésus lors de son entrée à Jérusalem quelques jours auparavant (马太福音 21.8-11 ; 路加福音 19.37-40).

11- 这一夜的属灵张力:光明与黑暗

约翰如此精确地交代这些细节,并不只是要在历史层面补充对观福音书的记载。他要彰显这个独特之夜强烈的属灵张力,即贯穿整个受难过程的光明与黑暗之间的宇宙性争战。

当弥赛亚耶稣宣告他为世界得救而自愿献上的祭——“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翰福音 3.16-17)——之时,犹大却刻意选择了黑暗。约翰式的笔记“那时是夜间”(约翰福音 13.30)超出了单纯的时间陈述:它具有深刻的象征与神学意义。离开世界之光(约翰福音 8.12)的人,沉入属灵的黑暗,应验了老师的话:“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哪里去。”(约翰福音 12.35)

12- 绝对的对比:光明的得胜

这一对比是绝对的,并构成了约翰对受难叙事的整体结构。弥赛亚的光在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夜里继续照耀,黑暗不能胜过它(约翰福音 1.5)。拒绝这光的人——犹大,也透过他,邪恶的权势——沉入阴影之中,自以为得胜,却不知不觉地服事了神的救赎计划(使徒行传 4.27-28)。

犹大的离去,不为其他使徒所理解,标志着通往十字架之路的开端。然而,这条受苦之路,也是神圣之爱最终战胜邪恶、生命战胜死亡的道路。撒但及其人间的工具视为弥赛亚毁灭的事,神却用来拯救世界(创世记 50.20;罗马书 8.28)。

13- 结语:出卖中心的神圣主权

这样,约翰对犹大离去的记述,在人间出卖的核心之中,显明了。弥赛亚耶稣并不是一场自己无法掌控的阴谋中被动的受害者;他始终掌握着事件,亲自引领着他受难的时刻(约翰福音 10.17-18;约翰福音 13.1)。他知道犹大将要做什么,对他说:“你所做的,快做吧。”(约翰福音 13.27)

这句话不是宿命论式的认命;它表达了圣子至高的自由:他自愿献出自己的生命,完全知情,因爱属于他的人,并顺服父(约翰福音 14.31;希伯来书 12.2)。出卖之夜,由此反而成了神对世界之爱得到最高启示的夜晚(罗马书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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