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一连串的变故,使徒们再次站在面前。这是在罗马统治之下,代表犹太民族最高宗教权威的议会(使徒行传 5.27)。对比十分强烈。一边站着使徒,他们是普通的平民,大多来自加利利,没有受过公认的拉比训练(使徒行传 4.13);另一边是祭司长、长老和文士,手握相当大的权柄。
从人的角度看,权力和权柄在哪里似乎一目了然。然而,外表是靠不住的。在路加看来,真正的权力未必在人的体制一边。在的威望背后,隐藏着面对神的主权作为和圣灵的工作时的深深无力(使徒行传 4.29-31;使徒行传 5.39)。
2- 大祭司的控告
率先发动审问的,是出自的大祭司该亚法。他的指责毫不含糊:
“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使徒行传 5.28)。
值得注意的是,大祭司甚至避免说出耶稣的名字,只用“这人”来称呼祂。然而,他不肯提名的这位,正是使徒们如今在全城宣扬其信息的那一位。矛盾的是,他的控告也无意中承认了使徒宣讲的成功,因为耶路撒冷已经“充满”了这教训。
“这人的血”这个说法也意味深长。几个星期前,宗教当局曾在彼拉多面前要求定耶稣的罪(约翰福音 19.6-16),群众也曾喊着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 27.25)。如今,犹太领袖们却想推卸自己在这判罪中的一切责任。
3- 顺服神
彼得于是代表众使徒发言。他的回答显出非凡的胆量和对神深深的忠诚。他引用犹太教的一个基本原则,宣称: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 5.29)。
使徒们并不认为自己是叛逆者或革命者。他们首先把自己看作仆人,负责完成复活的基督交给他们的使命(马太福音 28.19-20;使徒行传 1.8)。他们对主耶稣的顺服,暗示着他们承认祂的神圣权柄。
这番话使人想起耶稣自己的话:祂曾警告门徒,他们将被带到法庭上,要在当局面前作见证(马太福音 10.17-20;路加福音 21.12-15)。
4- 为基督作的见证
彼得接着宣告说,耶稣被弃绝、被处死,却被神复活,并被高举在神的右边,作君王和救主,为要将悔改和赦罪的恩赐赐给以色列人(使徒行传 5.30-31)。
这段福音的概要,重提了先前使徒讲道中已展开的几个主题(使徒行传 2.22-24;使徒行传 3.13-15)。耶稣之死的责任再次被提起,但这项控告随即伴随着神恩典的宣告。即使是参与弃绝弥赛亚的人,仍然蒙召悔改,可以得到赦罪(使徒行传 3.17-19)。
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们并不设法为自己辩护。他们的首要任务仍是传扬福音。就在几个星期前判耶稣罪的同一个法庭上(约翰福音 18.13-24),他们履行了作基督见证人的使命(使徒行传 1.8)。
5- 公会的愤怒
听了这些话,祭司党的成员极为恼怒。路加记载说,他们“极其恼怒”,商议要杀害使徒(使徒行传 5.33)。
这种反应已预示了几个月后导致司提反殉道的反应。在那里,无力驳倒基督徒的见证,同样会转为暴力(使徒行传 7.54-60)。在这两件事上,宣告耶稣已经复活,都引起宗教当局日益加深的敌意。
虽然已不再正式拥有未经罗马当局批准而执行死刑的权利(约翰福音 18.31),后来的一些事件却表明,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仍可能被容忍,甚至被鼓励。
6- 分裂的最初迹象
另一点也值得强调。在路加看来,宗教当局越来越无力遏止基督徒运动的发展。对使徒们的威胁毫无结果,所下的禁令形同虚设,门徒们仍以日益增长的胆量继续教导(使徒行传 4.18-20;使徒行传 5.28)。
此外,不再像是一个完全一致的整体。固然没有任何依据可以断言已经出现公开的分裂,但经文透露出议会内部存在不同的倾向。这些分歧将在发言时(使徒行传 5.34-39)更清楚地显露出来,并在多年后审判保罗时公开化,那时和公开对立(使徒行传 23.6-10)。
7- 人无法阻止的工作
相反,使徒们展现出非凡的合一和极大的胆量。他们的态度,与对手的窘迫和犹豫形成鲜明对比。路加再一次突显神的主权作为和圣灵的工作,使基督的见证人不顾反对,得以继续完成使命(使徒行传 4.29-31)。
使徒行传的一个重大主题就这样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神之道势不可挡地前进。自从基督升天前的应许(使徒行传 1.8)以来,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止福音的扩展。这一思想将在记载中不断重现(使徒行传 6.7;使徒行传 12.24;使徒行传 19.20;使徒行传 28.30-31)。
几节经文之后,自己也将这一原则表述出来,说:“这工作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使徒行传 5.39)。因此,在路加看来,逼迫、威胁和监禁,并不是足以妨碍神旨意的障碍。相反,它们反而矛盾地更显明神的主权和祂话语的功效(以赛亚书 55.11)。
(使徒行传 1.8);(使徒行传 6.7);(使徒行传 12.24);(使徒行传 19.20);(使徒行传 28.30-31)——福音的前进
(使徒行传 2.22-24);(使徒行传 3.13-15);(使徒行传 3.17-19);(使徒行传 5.30-31)——使徒的宣讲与在耶稣基督里的救恩
(使徒行传 4.13)——使徒们站在宗教当局面前
(使徒行传 4.18-20);(使徒行传 5.28);(使徒行传 5.29)——禁止传道与顺服神
(使徒行传 4.29-31);(使徒行传 5.39)——神与圣灵的主权作为
(使徒行传 5.27)——使徒们在面前受审
(使徒行传 5.33);(使徒行传 7.54-60)——的愤怒与司提反的殉道
(使徒行传 5.34-39);(使徒行传 23.6-10)——内部的分歧
(以赛亚书 55.11)——神之道的功效
(马太福音 10.17-20);(路加福音 21.12-15)——门徒被带到当局面前
(马太福音 27.25);(约翰福音 19.6-16)——当局在定耶稣罪上的责任
(马太福音 28.19-20)——交给门徒的使命
(约翰福音 18.13-24)——耶稣在大祭司面前
(约翰福音 18.31)——司法权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