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读的登山宝训分为23个部分。
这里已不再停留于弥赛亚耶稣时代犹太教实践的观念,而是进入一个更深刻、更关乎内心的原则。弥赛亚耶稣所描述的实际情况,将人的思想与行为放在同一层面上。
奸淫与离婚在当时的犹太制度中有明确的界定(约翰福音 8.1-11)。马太在这里重提第六条诫命(出埃及记 20.14)。弥赛亚耶稣向我们揭示了看待奸淫的另一种眼光:即使没有付诸行动,邪恶的意念也足以使人被定罪。
当时,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思想流派。一种源于希勒尔,认为男人可以因任何理由离婚;另一种是沙迈的观点,限制较严,认为只有在不忠等严重过犯的情况下才准许离婚。
弥赛亚耶稣的话强调我们思想的重要性。这里所指的不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而是人沉溺其中的状态。只有神知道这些意念(诗篇 94.11;列王纪上 8.39;罗马书 8.27)。关于的经文(约翰福音 4.23)也表明,重要的不只是我们的行为,更是我们的思想和动机。
马太福音 5.29和马太福音 5.30中的经节看似极端,但弥赛亚耶稣对神的国与地狱有清楚的认识。他要我们明白,今生的选择十分重要,因为它们决定我们在中的未来。这两节经文并不是鼓励人自残,而是要人对付过犯的根源。事实上,一个人不会因为眼瞎或失去一只手就不再犯罪。真正需要改变的是。眼睛和手同样可以用来工作和行善。
这些经文使用强烈的,强调必须除去一切可能引我们犯罪的事物,即使这意味着作出重大牺牲。耶稣并非要人真的挖掉眼睛,或砍掉手脚,而是强调必须采取彻底的措施,避免犯罪,保守属灵的纯全。
马可福音 9.43-48再次提到这个主题,却将弥赛亚耶稣的这些话放在另一个时间点,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弥赛亚耶稣曾多次重复这些话。马可福音 9.45在这个清单中加上了脚。马可福音 10.1-12再次论及离婚,当时弥赛亚耶稣正前往耶路撒冷,途经犹太地施教(马可福音 10.37);这里引用的话与马太相同。
我们注意到,弥赛亚耶稣关于离婚的论述使一些十分不满;他们后来会在行淫妇人的事件中试图抓住夫子的把柄(约翰福音 8.1-11)。借着这些讲道,弥赛亚耶稣使人面对彻底的选择,而那些拒绝改变的人便转而充当审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