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13 几位门徒,特别是西门·彼得和约翰,远远地跟随着队伍。他们进入大祭司该亚法家的院子。马太福音 26.58;马可福音 14.54。
_14 弥赛亚耶稣在4点30分左右被带到现任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他的住处也在圣殿附近。路加指出,彼得和约翰在院子里停留了一个多小时。马可福音 14.53-72;马太福音 26.57-75;路加福音 22.54-62;约翰福音 18.15-27。
_15 弥赛亚耶稣被审问了两个小时,从4点30分到6点30分。马太福音 26.59-68;马可福音 14.55-65;路加福音 22.67-71;约翰福音 18.19-24。
_16 鸡在6点15分左右啼叫,日出前不久。马太福音 26.74;马可福音 14.72;路加福音 22.61-62;约翰福音 18.27。
_17 在面前受审本应在日出之后、也就是6点38分进行。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按我们对路加经文的理解,鸡啼的时候,主就在作出判决之后立即被带到彼拉多那里,可见判决是等到天亮才宣布的。路加福音 22.66-71;马可福音 15.1;马太福音 27.1-2。
您可以在研究 ANN026 : 钉十字架的时辰。 中查阅完整的时间顺序。
注释:
真是出人意料:犹太法庭的代表,即,已经在那里了,深夜聚集,仿佛在等待弥赛亚耶稣的到来。一切都没有听凭偶然。该亚法已仔细筹划了事情的进程。不容有任何临时应付:召集、向彼拉多请求派兵、夜间拘捕,以及弥赛亚耶稣的几次受审,早就安排好了。一切都必须迅速进行,赶在群众插手之前,尤其是赶在天亮之前。
按照犹太律法,只能在日出之后审判被告。然而,若依路加的记载,审判并不是在天亮时开始,而是在那时结束。鸡啼,以及弥赛亚耶稣望向彼得的那一眼,表明他是在黎明时离开该亚法的家(路加福音 22.60-61)。这意味着审判的主要部分是在夜间进行的,违背了犹太的司法规则。但是情势紧迫,又急于尽快定罪,这使当局得以无视与逾越节有关的一切规定。
当时有两种法庭:小由23名成员组成,由大祭司主持,在圣殿围墙之外开庭。依我们看,弥赛亚耶稣最先就是在这个审判机构面前受审。大由71名成员组成,在圣殿围墙之内、靠近市场、罗宾逊拱门附近开庭。当天亮时,长老、祭司长和文士聚集起来,批准已经作出的决定(路加福音 22.66),路加似乎指的就是这第二个审判机构。
一切就绪:法官、假见证人,当然还有那位“罪犯”。宗教当局不愿被看作这次定罪的责任人。他们想给人一种印象,仿佛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审判一个危险的人,而这个人是被他自己的一位门徒告发的。这样的安排使他们得以为紧迫辩解,绕过规则,甚至接受本来被禁止的夜间审判。
然而在这个精心筹备的程序中,出现了一个重大的意外:假见证人的证词无法一致。他们的供词互相矛盾,让该亚法大丢颜面。他原本希望审判迅速而可控,如今却面对尴尬的失败。即使并不出席这类宗教审判,他们对内部的紧张关系也了如指掌;这样一场准备不周的证词闹剧,只会在远处观察其手段的人眼中削弱这个会议的威信。
最后,正是弥赛亚耶稣本人,在回答该亚法的直接提问时,给了他们所等待的机会。被问及他弥赛亚的身份时,他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并宣告他们将看见人子坐在神权能的右边(马太福音 26.64)。对该亚法来说,这是求之不得的良机:他撕裂自己的衣服,指控弥赛亚耶稣亵渎。案情已定。判决下达:弥赛亚耶稣该死(马可福音 14.64)。
但仍有一个重大问题:无权执行死刑。只有罗马政权才能宣判并执行死刑。此外,亵渎并不是所能受理的理由。因此必须说服对并不特别友善的本丢·彼拉多,让他判弥赛亚耶稣有罪。审判接下来的过程将显示,宗教领袖们如何操纵指控,把一项宗教上的罪名变成政治上的威胁。
在这些人为的阴谋之外,弥赛亚耶稣甘心走向神的计划的成就。他那不义而不合法的定罪,成了神向世界彰显祂的爱的工具(约翰福音 3.16-17)。人在那里密谋,神却在那里成就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