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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

斗底下的灯的比喻教导耶稣的门徒,要活出榜样,使属灵的光照耀出来。这意味着从福音书中汲取教导,以自己的生活使神的光更加明亮,并鼓励别人也这样行。

7 分钟 比喻 灯 光 见证 门徒 8 节经文 3 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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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文本

马太
马太福音 5.14-16 (新标点和合本)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马可
马可福音 4.21-23 (新标点和合本)

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

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路加
路加福音 11.33-36 (新标点和合本)

「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路加
路加福音 8.16-18 (新标点和合本)

「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

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

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

约翰
约翰福音 (新标点和合本) 本书未提及

技术详情

公元31年条形图

地点:加利利迦百农的房子附近。

日期:公元31年10月或11月

研读方法:按路加的记载研读

研读方式说明:路加、马太和马可都会再次谈到这一主题。

迦百农

弥赛亚耶稣把门徒的生命比作一盏要发光照明的灯。

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

灯

评注

我们遵循路加的时间顺序,同时纳入耶稣基督在其他场合谈论同一主题的不同经文,以帮助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信息。

这个提到一盏点亮的灯。按理说,灯应放在最合适的位置,照亮房间,让在场的人看得清楚。随后,路加解释,我们的眼睛是身体的灯,由此表现前面所提到的光。他强调,眼睛健康时,人就看得清楚;一旦眼睛的状况变坏,情形就不再如此。

因此,这里有两个不同的应用:第一个是照亮别人,提醒门徒已经成为世界的光(马太福音 5.14),涉及见证。第二个表明,门徒自己也需要弥赛亚耶稣的光来照耀。因此,门徒反映出耶稣基督带进他灵魂中的光。

根据路加福音 11.35,谨慎使我们里面的光不变为黑暗,是什么意思?

马太福音 5.16提供了一个答案,其中将光比作我们堪为榜样的生活方式。看见这种生活的人应因此归荣耀给上帝。如果我们的生活方式败坏,我们的光就变成了黑暗。

耶稣基督的教导清楚显明神的真理,照亮我们的心思。这些话如同光,显露先前隐藏的属灵实情;这样的光照应当成为众人都能看见的见证。

马太福音 5.14-16这段经文出自登山宝训(PER088),将聆听并实践耶稣基督教导的人,比作领受光、生活在光中,并转而照亮周围人的人。换言之,他见证了上帝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