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翰福音第8章里,记载了一个妇人在行淫时被当场捉住的故事。一些宗教人士抓住了她,毫不留情地把她拖到耶稣脚前;当时耶稣正在圣殿里教导人,周围围着一大群人。这些人心里没有善意和宽恕,只有阴险的用意。
他们想给耶稣设下圈套,当众试探他:“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主没有立刻回答。他不失镇定,用指头在地上写字,忽然以极其高尚的心胸简单地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这寥寥数语深深触动了这些宗教人士的良心。他们感到不安,都走开了,留下那妇人在耶稣身边,因逃过了而完全惊呆了。
从那以后,耶稣所说的这句话成了谚语。“向某人扔石头”就是责备他、指控他,而自己却并非无可指责。到了15世纪,又流传开另一个类似的说法:“向某人的花园里扔石头”,意思是指控他、用言语攻击他。
耶稣却不指控,也不定罪。他是唯一有资格向这犯奸淫的妇人扔石头的人,因为他没有罪,因此无可指责。只需几句怜悯的话,他就彰显了自己的圣洁,成就了拯救的工作;因为他虽然是公义者和至圣者,却丝毫不轻看罪人,反而来“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加福音 19/10)。就这样,他甘愿担当了罪的刑罚,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圣诗中唱道:“他爱我,他安慰我,他使我快乐。”
如今他已成就了爱与宽恕的工作,就像对那犯奸淫的妇人一样,他也给我们留下他神圣的嘱咐:“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 8.11)。
牧师 Daniel GUILL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