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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守卫

使徒行传 4.1 中提到“圣殿守卫长”和圣殿守卫,这是路加记述中的一个重要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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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守卫

使徒行传 4.1中提到“圣殿守卫长”和圣殿守卫,这是路加记述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它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犹太宗教当局如何能够在圣殿区内维持秩序,而不必立即求助于士兵。这支宗教警察的存在也表明,彼得和约翰被捕并不是一时的即兴之举,而是圣殿负责人采取的正式措施。

1- 圣殿专属的宗教警察

耶路撒冷圣殿拥有自己的保安力量,主要由利未人组成。他们负责看守各个门户、管制出入,并在圣殿区内维持秩序。

这一组织可以追溯到旧约,那时利未人已经被赋予了与圣所事奉有关的某些职责(历代志上 23.1-6;历代志上 26.12-19)。到第二圣殿时期,这些职能得到了发展,以确保一个每天有成千上万人出入的地方的安全。

圣殿不仅是犹太教的宗教中心,也是一个人流极多的聚集场所。如此众多的人群,自然需要一套庞大的组织。

2- 圣殿守卫长

路加提到“圣殿守卫长”(使徒行传 4.1)。这个人物在某些犹太文献中被称为“圣殿之长”,在祭司体系中居于特别崇高的地位。

他通常从祭司中选出,重要性仅次于大祭司。他的职责是监督所有守卫,确保宗教活动正常进行,并防止任何可能招致干预的骚乱。

因此他的权柄相当大。

3- 由利未人组成的守卫

与士兵不同,圣殿守卫是犹太人。他们主要属于利未支派,并被分派在不同的岗哨上。

《密西拿》所记载的犹太传统,描述了一套在圣殿周围设有许多岗哨的制度。夜间会进行巡逻,对玩忽职守的守卫可以加以惩处。

这种持续不断的守望,显示出人们对保护圣所的重视。

4- 有别于罗马人的权柄

圣殿守卫并不隶属于罗马军队。在圣殿西北面的安东尼堡中驻有自己的卫戍部队。

这样的近距离使士兵能够在发生暴乱或严重骚乱时迅速介入。后来保罗被捕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使徒行传 21.31-32)。

相反,在一般的宗教事务和圣殿内部的纪律问题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彼得和约翰正是在这一范围内被捕的。

5- 没有使用暴力的逮捕

路加没有提到这第一次逮捕中有任何粗暴的行为(使徒行传 4.3)。当局似乎行事谨慎。

几天以前,数千人接受了使徒们的信息(使徒行传 2.41)。此外,那位瘸子身上所行的神迹也是人人皆知的(使徒行传 4.16)。过于暴力的干预有可能引起民众的反应。

这种谨慎在使徒行传中还会多次出现。后来使徒们第二次被捕时,路加特别指出,圣殿守卫长和他的人行事没有使用暴力,“因为怕百姓用石头打他们”(使徒行传 5.26)。

6- 与耶稣事工的延续

圣殿守卫在耶稣地上事工的最后几天里已经扮演过角色。他们被派去捉拿他(约翰福音 7.32),而在客西马尼园逮捕他的,很可能也有他们参与(约翰福音 18.3)。

这样,彼得和约翰面对的是与他们的主人相同的机构。宗教领袖们使用同样的手段,试图阻止基督教运动的发展。

7- 真实却有限的权柄

尽管有权势,圣殿守卫并不是无所不能。在罗马统治之下,最高的司法权最终属于罗马总督。

犹太领袖在宗教事务上保有广泛的自主权,但他们的权力仍受罗马的约束。正因为如此,百姓的首领才不得不把耶稣交给彼拉多,以求定他的罪(约翰福音 18.31)。

8- 一个将与圣殿一同消失的机构

圣殿守卫一直存在到公元70年提多率领的军队摧毁耶路撒冷为止。

随着圣殿的消失,整个祭司组织也随之崩溃。祭司职任、每日的祭祀、利未人的守卫,以及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头几章中曾起过如此重要作用的各种机构,都永远不复存在了。

因此,圣殿守卫长和圣殿守卫出现在使徒行传 4.1中,是一个宝贵的历史细节。它证明了路加的精确,并提醒我们,使徒们与之间最初的冲突,是在一个仍然完全带有第二圣殿时期犹太教各种制度印记的环境中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