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遵守了一条借自汉谟拉比法典的规定,这条规定为邻近的国家所实行,但摩西律法中却绝没有规定。
当夫妻中的妻子不育时,她可以要求丈夫与自己的使女或女奴同房。由这种结合所生的孩子便被承认为合法,从而保证了后嗣。这孩子甚至被视为不育妻子的儿子,使女只不过是代孕母亲。
这种方法是为了增加后裔而使用的,雅各的情形就是如此(创世记 29.31)。
撒拉向她丈夫亚伯拉罕提出的建议,符合当时通行的汉谟拉比法典,却不符合神对亚伯拉罕所说和所应许的。
汉谟拉比法典允许不育的妇人把自己的使女给丈夫,以确保后嗣,所生的孩子被承认为合法。这种做法在古代近东十分普遍,但摩西律法并没有规定。它说明了撒拉把夏甲给亚伯拉罕的举动:这在文化上是可以接受的,却违背了神对亚伯拉罕关于其后裔所作的明确应许。
犹太人遵守了一条借自汉谟拉比法典的规定,这条规定为邻近的国家所实行,但摩西律法中却绝没有规定。
当夫妻中的妻子不育时,她可以要求丈夫与自己的使女或女奴同房。由这种结合所生的孩子便被承认为合法,从而保证了后嗣。这孩子甚至被视为不育妻子的儿子,使女只不过是代孕母亲。
这种方法是为了增加后裔而使用的,雅各的情形就是如此(创世记 29.31)。
撒拉向她丈夫亚伯拉罕提出的建议,符合当时通行的汉谟拉比法典,却不符合神对亚伯拉罕所说和所应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