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

    本文分析福音书中的灯放在斗底下的比喻,强调上帝的光对门徒的重要性,说明弥赛亚耶稣如何使用这一隐喻显明上帝的真理,并勉励门徒以可见的行动见证信仰,同时自己也持续受到基督之光的照耀。

    路加福音 11.33-36 (新标点和合本) :
    「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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