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在这里陈述的记事并不依循正式的时间顺序。他提出了一套按特定逻辑组织的论述。这个主题在题为“”的段落中有所阐述。研读这几章时,考虑路加的目的是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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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弥赛亚耶稣的时代,耶路撒冷约有480所会堂。如此众多的数目,说明了路加为何使用“其中一所会堂”这一说法,而不用“那”。这一细节表明,所指的很可能是城中众多会堂里选定的一处,而不是一座唯一的中心建筑。
会堂承担着数项重要的功能:它们是诵读律法、会众祷告和教导的场所。与圣殿不同,会堂是民众的教育与属灵中心。有些会堂由行业团体(如铜匠)建立,或由定居耶路撒冷的外地侨民社群建立。
因此,以下这一表述:
印证了这一事实。城里有多所会堂,这解释了为何采用这种说法,也似乎表明路加指的是耶路撒冷;因为若是指不同的地方,他很可能只会写:“在里”。
弥赛亚耶稣所拥有的行动自由,与做法的演变有关:他们如今设法收集材料,以便在可能的审讯中支持对他的指控。
主要作为教导的场所,与专为献祭而设的圣殿不同。根据圣经的几处经文(路加福音 13.10-17、路加福音 6.6-11、约翰福音 5.1-18、约翰福音 9.1-41、路加福音 14.1-6、马可福音 1.21-28和马可福音 1.29-31),记载弥赛亚耶稣日常行神迹,甚至在也是如此。
每一次,宗教权威都表示愤慨,因为他们认为这样的行为违犯了的律法。他们本该为这位患病十八年之人得释放而欢喜才对。弥赛亚耶稣总不忘指出他们指控中的矛盾。
结果看来大体总是一样:宗教权威愤怒不已,众人则满心钦佩。然而,我们注意到,弥赛亚耶稣所用的语气始终直截了当、毫不迂回。
若耶稣严格遵守的规定,这位妇女就不会得医治。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的律法(出埃及记 20.8-10;申命记 5.12-15)并没有任何明文禁止在这安息之日行善,而这日的主要目的是纪念神。然而,有些解经者把传统置于对神诫命的直接遵行之上,即便这可能伤及他人。
我们看到一件非同寻常的事:弥赛亚耶稣的对头听了他的话,都感到羞愧(路加福音 13.17)。通常驱使他们的,倒是愤怒与憎恨。
这位妇女患病十八年,却仍保持信心,前往。尽管处境令人难堪,她仍继续到神的家中聚会——幸而如此,因为这个对她而言成了得释放和得救的日子。
在犹太传统中,数字18与“chai”(חַי)一词相关联,意为“生命”。这颇具讽刺意味,因为这位妇女似乎被剥夺了生命……直到弥赛亚耶稣使她完全复原。
这一记载凸显了那些反对弥赛亚耶稣的宗教人士缺乏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