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经文证实,唯有耶稣(弥赛亚)掌握关乎救恩的最高权柄,而门徒只是确认或宣告天上所定的事。
- 马太福音 16.19
耶稣对彼得说: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必已经被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必已经被释放。”
• 希腊文的动词表示这是天上早已决定的行动,人只是加以确认。
- 马太福音 18.18
同样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的门徒:
“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必已经被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必已经被释放。”
• 门徒并不发起这项决定;他们宣告的是天上的决定。
- 约翰福音 20.23
“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被赦免;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被留下。”
• 赦免出于神;使徒是按人们对福音的回应,宣告这赦免或不赦免。
- 使徒行传 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 救恩专属于弥赛亚耶稣,而不属于任何一位使徒。
- 约翰福音 5.22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 对最后审判的权柄只属于弥赛亚耶稣。
- 约翰福音 5.27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
• 这证实了唯有弥赛亚耶稣决定人的命运。
- 8.33-34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基督是已经死了,而且复活了……”
• 称人为义的是神;人没有这样的权柄。
- 雅各书 4.12
“立法者和审判者只有一位,就是能救人也能灭人的。”
• 人无法决定别人的救恩。
提要
这些经文清楚地表明:
- 唯有弥赛亚耶稣掌握拯救、赦免和审判的权柄。
- 门徒得到的权柄,是宣告并施行天上已经决定的事。
- 这些“钥匙”赐予的并不是独立的权柄,而是代表国度的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