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撒路与财主的(路加福音 16.19-31)和弥赛亚耶稣在路加福音 17.1-2中的警告之间,有着清晰的连贯性。这两段经文属于一个连贯的序列,路加在其中发展出一套关于道德责任、神的公义和对最软弱者之怜悯的神学。
在路加福音 16.19-31的中,财主无视门口那个患病的穷人拉撒路。死后角色颠倒:拉撒路在亚伯拉罕身边得到安慰,财主却受痛苦。这个叙述说明了属灵与社会冷漠的严重性。财主被定罪,不是因为他的财富,而是因为他在道德上的盲目,无法看见并帮助受苦的人。
路加福音 17.1-2延续了这一逻辑。弥赛亚耶稣警告门徒,绊倒人的事、跌倒的机会在这世上是不免的,但那绊倒人的人要受可怕的审判。把磨石拴在颈项上、被扔进海里的形象,是一个震撼的夸张说法:它强调,使一个“小子”——一个谦卑、软弱或在信仰上幼小的信徒——跌倒,是何等严重的罪,甚至超过肉身的死亡。
路加福音 17.2中的“小子”形象,可与路加福音 16.20-21中的拉撒路相对照。两者都代表世人轻视或忽略的人,而神却高举并保护他们。路加福音 17.1-2所提到的绊倒人的事,是一种冷漠或恶意,使这些“小子”离开信仰,或使他们陷入跌倒。路加福音 16.19-31中的财主,以他的不作为和无声的轻蔑,体现了这种绊倒人的事。
路加作为出色的神学叙事者,并非随意将这些故事并置。他构建了一个递进:先是揭露道德上的盲目(路加福音 16.19-31),然后是呼吁在群体关系中保持伦理上的警醒(路加福音 17.1-2)。这是同一条主线:神国的公义,体现在对最软弱者的关注上,而神的审判临到那些使他们败落的人。